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给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的旅行通行证件。入境台湾地区时,和台湾地区内政部入出国及移民署发给的入台证一并查验。阳春台湾通行证专题为你提供阳春台湾通行证办理,阳春台湾通行证办理材料,阳春台湾通行证办理地点等阳春台湾通行证办理的相关内容。

最新消息:

2017年7月1日起,出入境证件费用全面下调,公民办理出入境有关证件执行新收费标准。

台湾通行证收费新标准:

(1)往来台湾通行证电子通行证由每证100元降为每证8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由每证20元降为每证15元

(2)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由每件20元降为每件15元,多次有效签注由每件100元降为每件80元

另:7月1日前已受理的证件申请,仍按原标准执行。

我要查询 :旅游签注因私签注应邀签注续签换领补办

办理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阳春市居民

2、须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到窗口办理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阳春台湾通行证照片要求

办理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能使用圆珠笔),提交大一寸(48mmX33mm)背景为蓝色的正面免冠光学光面彩色照片1张。(如首次申办或换发《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须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2、提交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居民在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提交居民临时身份证),交验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提交出生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提交监护人或陪同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已持有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还须提交《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4、提交由国家旅游局指定的组团社出具的收费票据复印件,交验原件

5、提交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复印件,交验原件(也可在办妥《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后,由组团社办理。)

办理流程

领表照相:

领取《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及数码光学照片1张。

填表交表:

填写好申请表,并检验是否正确。到指定受理窗口递交申请。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格是否规范、根据申请事由不同所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比对申请人与网上的所有信息是否一致、审核是否符合办理出入境证件标准。

领回执:

申请人领取《受理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回执单》,核对回执单相关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名。

缴费:

于递交申请后当日在受理申请的出入境接待大厅交费,如需邮递证件,请持回执单到接待大厅柜台办理相关手续。

领证:

接待大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批准的,制证中心发证。凭个人身份证和回执单领取证件。

办理地点

广东省阳春市公安局办证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阳春市阳春大道1号

咨询电话:0662-777819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阳春出入境办理大厅地址一览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13个工作日

注意:公安机关认为需发函核查或调查的,发函核查或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办理费用:

(1)本式每证30元;卡式每证80元;

(2)一次有效签注15元/项;多次有效签注80元/项